¥4 | ¥3 | ¥2 |
1-100公斤 | 100-1000公斤 | ≥1000公斤 |
货号 | 食品级 |
生产许可证编号 | 食品级 |
是否进口 | 否 |
型号 | 其他 |
类型 | 食品乳化剂 |
包装规格 | 25*1 |
用途、使用范围 | 乳化剂 |
CAS | 123-94-4 |
单硬脂酸甘油酯、单甘脂、分子蒸馏单甘脂、单硬脂酸甘油酯
含量:95
cas:123-94-9 67254-73-3 37208-03-0
性状:
白色珠粒固体,不溶于水,与热水经激烈振荡混合可分散于水中,多为油包水型乳化剂。因本身的乳化性很强,也可作为水包油型乳化剂。
限量:
1.GB 2760-2011 可用在各类食品中按出产需求适量使用;产留量不需限定。另规则: 原味发酵乳(全脂、部分脱脂、脱脂) 使用量5.0g/kg; 黄油和浓缩黄油, 使用量20.0g/kg;生干面制品, 使用量30.0g/kg;其他糖和糖浆(如红糖、赤砂糖、槭树糖浆) 使用量6.0g/kg;香辛料类 使用量5.0g/kg。
参考用量:
1.在人造奶油中可避免油水分离,及加热时因水蒸腾引起的飞溅现象,用量0.3-0.5。
2.冰淇淋制作时降低脂肪球的表面张力,给予亲水性,使均匀乳化,并按捺冰晶生长,进步起泡才能和膨胀率,用量0.2-0.5。在饼干中的用量一般为0.3-0.5,或油脂量的12-15。避免土豆泥黏结时为0.3。面包、糕点防老化并使柔软,子啊面包中的用量约占小麦粉的0.2-0.3,在蛋糕中约占油脂量5。
3.避免速煮面回生0.4-0.6。在胶姆糖中,可避免聚醋酸乙烯酯与酯胶的分离,避免制品老化,进步咀嚼口感,用量约为胶基量的10。
4.用做酱油、豆乳和乳酸饮料等消泡剂时,用量约为0.1。
包装:牛皮纸袋或纸桶包装,每袋(桶)净含量为25KG,还可根据客户需求包装。
运输:轻装轻卸以防包装破损,防日晒雨淋,不能与有毒,有害物同运。为非危险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