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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+G(生产)  招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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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说明
型号 食品级
有效物质含量 99
包装规格 25公斤*1
含量 99
执行标准 国标
主要用途 增味剂
CAS

I+G生产厂家 I+G价格  食品级I+G 


使用方法:作为增味剂使用。

使用范围:各类食品;

最大使用量:根据生产需要适量添加。

1、用于固体配料,直接添加,如使用量小,可以先与味精等混合,再与其他大料混合,以保证均匀性。

2、用于液体配料,可将I+G先溶解于适量热水中,再混合。

I+G通常与味精一起使用,起协同增鲜作用,用量一般在味精的0.5%~1.5%。如添加到酱油等里面,应先对酱油进行热处理,以灭酶活,因其中含有的磷酯酶会分解I+G。

用途与注意事项: 增味剂(鲜味剂)。我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―1996)规定: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本品常与谷氨酸钠合用,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%-10%,可与其他多种成分合用,如一种复合鲜味剂组分的味精88%、呈味核苷酸8%、柠檬酸4%;另一组分为味精41%、呈味核苷酸2%、水解动物蛋白56%、琥珀酸二钠1%。

若肌苷酸钠和鸟苷酸钠的比例为1∶1时,其一般用量如下:

罐头汤,0.02-0.03 g/kg;

罐头芦笋,0.03-0.04 g/kg;

罐头蟹,0.01-0.02 g/kg;

罐头鱼,0.03-0.06g/kg;

罐头家禽、香肠、火腿,0.06-0.10 g/kg;

调味汁0.10-0.30 g/kg;

调味品,0.10-0.15;

调味番茄酱,0.10-0.20 g/kg;

蛋黄酱,0.12-0.18 g/kg;

小吃食品,0.03-0.07 g/kg;

酱油,0.30-0.50g/kg;

蔬菜汁0.05-0.10 g/kg;

加工干酪,0.05-0.10g/kg;

脱水汤粉,1.0-2.0 g/kg;

速煮面汤粉,3.0-6.0 g/kg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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